秀米培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永丰县法院“曲线执行”:母代子还3万贷款了结3年积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10:4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6日,在执行法官反复劝说下,被执行人杨某的母亲李某,来到永丰县法院代为偿还了其子欠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3万元及其利息。在执行法官“曲线执行”方式下,这起难结的信贷积案终于得以执行完毕。

  2005年,由于做生意缺乏启动资金,被执行人杨某向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后,杨某没有如期归还贷款。2007年10月,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至永丰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杨某偿还贷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2008年3月3日,永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贷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因此而进入执行程序。立案执行后,由于一直无法找到杨某本人,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10年5月,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母亲李某平时做点小生意,家中经济相对宽裕,人也比较明事理。于是,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希望她可以替她儿子承担责任。同时告诉她,杨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经常在外和社会青年厮混,久而久之,不免会染上好吃懒做的陋习,甚至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最终,被执行人的母亲李某同意为其子代为偿还贷款本息。(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秀米网|联系方式|秀米培训网

GMT+8, 2025-5-5 06:38 , Processed in 0.26562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