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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李旭利所在机构是认定其老鼠仓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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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9 13:2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日前开庭,但李旭利当庭否认,其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包括其律师在内的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涉及老鼠仓的两只权重股建行、工行很难被操纵。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在调查办案时也考虑到这一点。如果是一般投资机构交易了工行、建行等股票,而不是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这样的大机构,也许不会被追究为“老鼠仓”。但显然,交银施罗德基金和李旭利在资本市场都具有足够大的影响力,这是其被追究法律责任时证监会考虑的很重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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