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永丰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为扩大群众参与度,强化群众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独立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791-12340”。
希望我县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予以接受电话访问,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3年上半年永丰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永丰县委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上半年永丰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今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体制机制,落实“一岗双责”
县委、县政府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两个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县委及时调整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机构保障。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县委书记总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县人民政府县长主管全县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汇报,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批示反腐倡廉有关重大问题、接待重要来访、督办重要案件。
三是落实工作职责。县委下发了《2013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成4类大项目90个小项目,相应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63个参与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在2月20日召开的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上,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与各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分块负责原则,县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还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责任考核。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由纪委牵头,年中进行工作督查,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本人的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惩防并举,营造廉政氛围
县委、县政府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加大干部廉政教育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净化我县改革发展环境,构筑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区和农村“六进”活动,在县、乡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大型户外廉政公益广告牌,在永叔公园设立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在县电视台和时代广场显示屏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信仰》、《警钟长鸣》、《梦碎庄园豪宅》等教育片,增强干部党风党纪意识。开展“十佳道德模范”、“十佳勤廉村官”评比表彰和宣传活动,增强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引导示范作用。充分利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成果,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4月19日开展对77名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加大对党员干部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上半年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排查,有效化解信访难题12件。创新开展重要信访件办理结果公开评议工作,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开通12388免费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信访举报渠道。上半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1件,初查核实46件。立案查处党政纪案件11件,其中大要案2件。处分党员干部1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三是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腐。全面推进党委、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基层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并向乡镇、县直单位延伸。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和廉能预警,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率达32.4%。大力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着力打造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超市。推行公务卡结算。认真做好阳光财政、阳光医药、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系统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依靠电子科技手段防腐进程。
三、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执行力度,使八项规定落地生花,取得立竿见影效果。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县委制定出台《中共永丰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和《关于密切联系群众以优良作风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的意见》等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改进作风的举措。创新开展落实“四化”重点工作情况测评,组织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同志,围绕县直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政状况等情况进行打分测评,测评情况与干部的考核任用和奖惩挂钩,督促单位改进作风、提升效率。
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县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实行县级领导“九个一”工作制度,把联系农村、企业、学校和群众等作为每位领导的硬任务,每季度下基层不少于21天;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在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自觉当好改进作风的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规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促进县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加强作风监督。积极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信访调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渠道和办法,既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检查,又注重日常巡查,先后派出4批次62名干部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娱乐消费、公款送礼,以及干部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网络曝光某镇卫生院招待费用过高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上半年查处公款吃喝涉案金额19.1万元,处理4人,责成退回餐费41600元;通报批评公车当婚车使用等方面问题42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责令整改单位11个。全县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3%,公车运行费用减少30%;采取电视和网络形式召开会议次数同比增加37%、会议费用同比减少23%。
四、立足以民为本,维护群众利益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为群众服务、让群众得益得利作为第一追求,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在县电视台开设“行风热线”专题访谈节目,不定期邀请县直职能部门作客行风热线,解答群众诉求。节目开设以来共制作8期,上半年2期,受理群众投诉36件,“行风热线”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大力整治涉农乱收费,加大涉农案件检查力度,查处挪用村集体资金等案件4件,处理村干部4人,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加强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涉及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启动开展征地拆迁,农民建房审批,金融、电信行业收费,新农合、家电下乡、农机购置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拆除违法建筑11处,立案查处“两违”案件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8人。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全县农村“三资”纳入电子系统,实现网络监管。
半年来,通过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上下配合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共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共永丰县委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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