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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小妹为遗产将四兄姐诉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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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21:5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母亲去世后留下存款,五个子女为遗产分配意见不一致,遂诉至法院。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纠纷案,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分配好了杜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

    杜某生前五个子女均已成家,小女儿婚后因未买房全家便一直随父母生活,杜某夫妻退休后也一直由小女儿照顾。2006年,杜某丈夫去世后,杜某仍随小女儿生活,由小女儿照顾其饮食起居直至2010年8月份去世。杜某去世后留有存款7万余元,扣除办理杜某丧事花费1.2万元,尚余5.8万元。之后,杜某的其余四个子女要求平分母亲所留下的存款,但杜某的 小女儿提出母亲生前都是由她两夫妻照顾,其他兄弟姐妹根本没尽到赡养责任,无权分得父母所留下的财产,遂将自己的四个兄弟姐妹一齐告上法庭。在庭审中,杜某家的邻居都纷纷出庭作证,证明杜某夫妻生前都是由其小女儿及女婿照顾生活,其他子女对二老都甚少关心。

    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四被告因在平时生活中对父母未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多尽赡养义务的原告可酌情多分得父母所留遗产,综合案情考虑,由原告继承父母遗产的40%,其余四被告各分得15%。
     

沙发
发表于 2011-5-24 22:16:19 | 只看该作者
唉!无语,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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