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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县的大冤案!因为想坎一颗杉树,被关四个多月,且胁迫赔偿1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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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7 22:0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昵称:a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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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yong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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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来到论坛的:没地方伸冤伸冤 就来到这里 寻求帮助
*对论坛的建议:希望能为像我们这样的人 主持正义



江西永丰县的大冤案!
因为想砍一棵杉树没砍到,被关四个多月!且胁迫赔偿118000元!
 

  详细情况:我老公胡金保,跟人一起想去彭贵平承包的山上砍杉树,还没到彭贵平的山上时,就被赶回来。
    彭贵平就叫公安局的把我老公这些人关起来,答应了彭贵平巨额的赔偿要求才肯放人!
    其中几个人不得已付了彭贵平几万元钱,公安局就把人放了。我们家付不起钱,我老公胡金保就一直被关到现在。公安局送到检察院,检察院送到了法院,起诉我老公胡金保犯抢劫罪,还要赔偿118000元!
    公安局、检察院的人,都一直叫我们家要赔彭贵平的钱,赔了钱就放人!
    永丰县法院9月5日开完了庭,还不放人,还在要求我们赔钱!彭贵平在法院门口威胁我说:公检法我都走好了关系!你不赔钱就一定会判!最少要判一年半!如果判得赔钱少了,我会叫检察院的抗诉到吉安去!
    天哪!我们国家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有钱就打人也没事,没钱就没打人也要坐牢赔钱!这有天理吗!国家机关就是替私人老板要钱的机关吗?
    我家上有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下有儿子还在读书。就因为想砍一棵杉树且没砍到,就要面临家破人亡吗?
    请各位领导、广大同胞主持正义!
                                                    胡金保的老婆:刘连秀
                                                      2013年9月7日
沙发
发表于 2013-9-18 14:56:4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应该罚那么多钱,但有错的是你们,想不劳而获。不去偷人家的东西,这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呀。我看呀让他坐牢好了,钱也不要认罚了,应该坐牢了就不用给钱吧。受受教育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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