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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做实微警务 服务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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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9:5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心系百姓、方便群众、服务民生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公安民警努力工作的最终目的和不竭动力。近年来,永丰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民生无止境”的工作理念,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民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在不断做大做强公安主业的同时,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关百姓利益影响群众冷暖的小事,千方百计做实做细“微警务”,竭尽全力服务大民生,以微微之举转作风之实,以默默之行添和谐之乐,演绎着一个个警民情深的动人故事。

  微平台 注入正能量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肯定找不到丢失的小皮包。”近日,刚从民警手中接过自己失而复得的小皮包,失主陈某显得异常激动。

  前些天,深圳网友苏某在东莞出差时捡到一个装有身份证、学生证、多张银行卡的小皮包,发现里面的身份证显示失主是江西省永丰县潭城乡人,于是通过公安微博联系到潭城派出所辖区民警,希望帮忙寻找失主。民警立即通过该好心网友获取了失主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直接找到已从东莞打暑期工回到家中的失主陈某,告知其深圳“好心网友”已拾到其丢失的小皮包。后经民警与失主和“好心网友”进一步沟通,最终苏某决定先将失物寄到潭城派出所,由辖区民警代为转交失主。

  无独有偶,去年12月8日,恩江派出所政务微博的管理民警看到一条微博:一位网友在某医院的自行车棚里捡到一个装有一张身份证、数千元现金、多张银行卡和一枚戒指的手袋。身份证显示失主严某是江西永丰人,希望通过微博寻找失主。民警也是通过微博联系上该网友,获取了失主身份证上的有关信息,找到失主的家人联系到了身处异乡的严某,告知其有网友拾到了他丢失的手袋。此时微博发布仅仅过去了2小时。随后,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其已经与失主联系上并归还手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日常工作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网络已然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一部分。针对这一现状,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永丰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及时开通了公安微博,充分发挥这一平台在服务群众方面及时、便捷的优势,建立警民“点对点”、“键对键”网络沟通交流新途径,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注入正能量。

  微留心 排解大忧愁

  群众工作贵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处处留心,事事留意,才能真正体察民情,排解民忧,温暖民心。

  2012年4月26日,佐龙派出所民警在佐龙乡富裕村范家自然村走访时,无意中发现村民范老汉家有一女儿身患残疾坐在轮椅上,便多留了个心眼,关切地询问其女儿是否享受了残疾人相关补助和福利,家中有什么困难没有?范老汉长叹了一声,一个劲地摇头说,她女儿由于至今没有户口,不能办理残疾证,国家相关福利也难以完全享受到。在民警的耐心追问下,范老汉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范老汉夫妇于1979年5月19日生下一女儿,取名叫范某华,出生六个月的时候,范某华得了一声大病,高烧不退,手脚肌肉痿缩导致四肢瘫痪,完全丧失了劳动和自理能力。刚开始范某华上了户口,后来户籍整顿时,考虑到女儿是严重残疾人,加上当时农村要按人口和田亩上缴相关费用,范老汉就没有上报女儿的户口,导致范某华十多年来没有户口。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对残疾人也越来越关心和重视,范老汉也曾想过给女儿补录户口为其办理残疾证。但憨厚的范老汉心理却犯堵了,一是自己不清楚怎么为女儿补录户口,怕手续太麻烦;二是当初不为女儿上报户口自己有私心实在难以向政府开口;三是不清楚怎么办理残疾证。此事成为范老汉夫妇俩的一块心病。

  获悉这一情况后,佐龙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经过进一步走访核实和调阅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原始户籍档案资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及时按程序为范某华办理了户口补录手续,并马不停蹄地向民政、残联等部门咨询办理残疾证事宜。当得知办理残疾证必须要有身份证和八张标准照片时,考虑到范某华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照相师傅到她家为其照相帮其办理了临时身份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佐龙派出所民警的热心感动了县残联的同志。为此,县残联专门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切尽可能的方便整理材料上报市残联以最快的速度为范某华办理了残疾证。

  微较真 消除大误解

  在日常工作中,群众有时对公安机关存在误解不可避免,也并不可怕。只要民警心中无私,敢于较真,严格依法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处理的每一起案(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最终消除误解,赢得信任。

  王某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沙河镇人,在永丰县做馒头生意(自己制作,用摩托车载着到各个乡镇流动出售)。2013年2月20日晚19时许,王某卖完馒头回县城,途径永吉公路佐龙乡刘家段路段,因为内急,就把骑的摩托车停靠在路边,自己走到公路旁的绿化带去小便。就在这时,本地人刘某骑着摩托车也途经此处,刘某骑的车正好也沿着王某停靠车的路边行驶,由于光线太暗,刘某在快撞到王某的车时才发现前面有车,顿时吓了一跳,为紧急躲避,刘某还差点摔倒在地,好在刘某反应较快,人和车均无大碍。受到惊吓的张某一气之下,捡了路边的一块石头猛砸王某的摩托车。方便回来的王某正要与其理论,刚一开口,就被刘某打了一拳。随后,刘某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跑了。当时王某心想,自己是个外地人,而对方是本地人且自己又不认识对方,现场也无其他证人,没有什么特别有利的线索和证据,自己只记住了对方摩托车牌号后三位数,估计报案也查不出来,就是查出来了,本地公安机关对我这样一个外地人也不一定能公正处理。于是,王某推着被张某砸坏的摩托车回到住处,本想自认倒霉算了。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佐龙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佐龙派出所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摩托车牌号后三位数等线索,迅速展开调查,通过从相关系统收集的有关信息及大量走访摸排出来的线索,终于锁定该砸车打人男子系佐龙乡某村的刘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对当晚的过激行为供认不讳且有悔意,并表示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考虑到王某伤势并不重,且被砸摩托车花几百块钱就可以修好,在征得王某的同意的情况下,办案民警组织双方成功调解,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沙发
发表于 2014-9-2 14:36:06 | 只看该作者
谁会为我主持公道,我老公被人打伤住院,沙溪派出所一托再托不为我们处理,地方恶霸和当地政府一起官官相护,我们的命就不值钱吗?打伤人的还是个惯犯,他有人保护,我们老百姓谁来保护?
板凳
发表于 2014-9-2 14:38:27 | 只看该作者
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地板
发表于 2014-9-6 14:48: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不见得  
5#
发表于 2014-9-6 21:51:09 | 只看该作者
2个字 放屁
6#
发表于 2014-9-9 11:26:27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来点实际行动,老百姓心中有你那个所谓的民警才是真的,这比什么广告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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