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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债资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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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3 11:1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容简介: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①核心内容:进行两个合理性的衡量——总liang(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
第一步从資ben(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
稅法给定债资比例,金融qi(企)业5:1;其他企业2:1
结构合理性的衡量結果——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不得在当年和以后年度扣除。
第二步通过合理利率标準来判别那些未chao(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是否符合合理的水平,使利率水平符合合理性。


②关联方利息支出的其他规ding(定):
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該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實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zai(zai(在))計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请问如果關联企业的利息支出满足②关联方利息支出的其他规定,是否还要受债资比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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