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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法院遭受11级龙卷风、冰雹袭击 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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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0:4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10日晚7时左右,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遭受11级龙卷风、冰雹袭击,该院审判办公大楼的围墙部分倒塌,两侧大门被风吹断,大批庭院绿化树木被吹倒,铝合金窗大面积损毁,景观灯及外置高清摄像头基本被冰雹砸坏。初步统计,此次灾害造成该院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于11日上午抵达永丰法院实地查看受灾情况,亲切慰问了法院干警,勉励他们要振奋精神,在积极抗灾自救的同时兼顾好审判执行工作,做到抗灾自救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随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领导也致电慰问该院干警,同时要求该院在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确保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据悉,灾情发生后,该院院长郭信浩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干警清理现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全县供电设施大量损毁,造成4月11日永丰县城全线停电。为了不让前来开庭的当事人白跑一趟,该院法官就点燃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开庭审理案件,确保了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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