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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男子怀疑女友与人有染 错砸他人奥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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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3: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7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绍文拘役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8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张绍文从永丰县来到吉水县君弘大酒店门口,准备送礼物给女朋友皮素兰,并打电话约皮素兰出来相见。皮素兰不肯出来,张绍文便怀疑皮素兰与一福建人在君弘大酒店开了房,遂在酒店门口寻找该福建人的车子。张绍文发现酒店门口停有一辆牌照为闽A6000R的奥迪Q5白色越野车,便误以为该车是与皮素兰有暖昧关系的福建人的。被告人张绍文再次打电话给皮素兰称若她再不出来,便砸烂该车子。当日晚11时30分左右,皮素兰来到君弘大酒店门口,张绍文逼问皮素兰那部停在君弘大酒店门口的奥迪Q5白色越野车是不是那福建人的,并欲动手损坏该车。皮素兰称不是该车,并对张绍文进行劝阻,但张绍文不肯听劝,皮素兰见劝不住张绍文,便先行离开了。随后,张绍文扳扭该车的前后车牌,并将前面车牌硬扳扭下来。之后,张绍文又拾一红砖块将该车前挡风玻璃及该车前两侧大灯砸烂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闽A6000R奥迪Q5越野车的损毁价值为9146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绍文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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